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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

  2005年11月14日早晨5时40分,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郭道镇南庙中学(沁源二中)初三121班学生在校外出早操返校途中,被一辆疾驰的载重卡车碾压,造成20名学生和1名教师死亡,18人受伤。这起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在学生早操途中,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震惊,给学生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痛,也为学生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为了汲取教训,防止此类事故发生,市教育局要求:

  一、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采取交通安全课、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不断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靠右行走,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穿越道路;教育学生不能在公路上多人并行、追逐、打闹;教育学生骑自行车严禁追逐嬉闹,逆向行驶,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冬季来临,大雾、雨雪天气是交通事故多发诱因,各学校要教育学生注意过往车辆,安全穿越马路。特别是上、放学时,有条件的学校实行护送制度,安排专人值班,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复杂的学校,积极联系交警部门,协助学校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二、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安全管理,防止群死群伤性事件发生。城镇学校学生晨练要安排在校内,要提倡多种形式的活动、健身方式,严禁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及交通主干道锻炼;寄宿制学校要特别注重合理安排学生早间活动 。各学校要加强学生上、下楼梯、集会、出操等管理,楼梯口要有安全警世标识,要安排专人在楼梯间值班,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三、各学校要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要进行经常检查和检修,确保车况良好,安全运行。对聘用的司机,要严格考核,加强教育和管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各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照核定的载客人数接送学生,坚决杜绝超载现象发生。对学生家长自行联系的车辆,要求家长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同样要进行乘坐检查,严禁超载。确保学生安全。

  四、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相结合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机制,明确家长监护责任,不断向家长宣传学生安全监管常识,引起家长高度重视,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外安全监护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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