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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推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指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黄新南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 白成芳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李夏斌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 员: 韩 新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长

       王妙喜 市教育局计资处副处长

       张秦生 市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崔江红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专家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于 玲 市教科所

      吴 西 市教育局师范处调研员

      刘建君 陕西师范大学

      程秀兰 陕西师范大学

      李新洲 西安幼儿师范学校

      方鸿霞 西安高新第一幼儿园

      戚少枫 西安文理学院

  实验的日常工作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

  2.各区县在市教育部门和教研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区县实验组织及实施工作,并制定本地区的工实施细则。各区县要充分重视贯彻《纲要》的实验工作,把《纲要》实验工作纳入本区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整体规划之中,加强领导,在科研经费和幼教教研人员的配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3.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及市幼儿师范学校要加强对实验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区县要充分整合教科研机构和师范院校的科研力量,提高实验课题研究和“园本教研”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为实验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支持。

  五、实验工作的阶段安排

  实验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1.领会学习、宣传学习阶段(2005年9月--2005年12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实验工作的宣传力度。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区和实验园要面向全市开放,展示实验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各区县制订实验方案细则、申报市级实验园、选报研究课题。

  2.点面结合,区域推进阶段(2006年1月-2005年12月)。各实验区将实验园的经验、成果广泛推广,积极参与我市幼儿园课程体系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工作,以科研课题和课程体系为核心,带动幼儿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课程管理、教育评价、教学资源整合优化等方面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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