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不断更新幼儿教育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发展观、学习观、质量观,将
《纲要》倡导的教育理念落实到教育实践中,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2.广泛开展贯彻
《纲要》的实验工作。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区和市级实验园要不断推进幼儿教育研究工作,加强与其他地区、实验园的交流,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对我市实验工作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其他省级示范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要在市、区县教育局以及教研部门的指导下,立足本园,为本区县内其他学前教育机构贯彻
《纲要》做好示范,以点带面,形成全市贯彻
《纲要》实验工作以及幼儿教育教科研工作的网络。
3.不断幼儿教育工作质量与水平。充分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健康向上的成长环境。寓教育于幼儿的生活与游戏之中,改革教与学的方法和教育评价机制。努力克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注重幼小衔接和家园互动,积极探索0-6岁婴幼儿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4.进一步不断成以科研促教学的氛围。倡导科研兴园,推进“园本教研”工作。通过专业引领、同伴互助和个人反思,促进教师的角色转换和专业成长,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各级幼儿园以及学前教育机构的保育与教育水平。切实发挥市、区县教研部门以及高等师范院校在幼儿教育教科研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各区县要建立幼儿教育教研工作机构,配备和充实专业研究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提升实验工作水平,并形成幼儿教育教科研长效工作机制。
5.制定本地幼儿教育课程体系。在开展实验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构建符合
《纲要》精神和我市幼儿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由市教科的负责组织力量开展制定符合我市幼儿教育发展现状的课程方案体系研究工作,为广大幼教工作者贯彻
《纲要》、执行《西安市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