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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6年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综合高中分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6年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综合高中分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市教计发[2006] 44号)


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西安市2006年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和综合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印发你们(见附表,总表不发区县),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的确定,是根据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总体上要把握普通高中的发展节奏、控制发展规模,把工作重心放到提高质量上,重点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2006年适度控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促进职业高中的招生有一个较大增长。

  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班额标准一般为城六区45人,四县三区50人。个别教室较小的学校和个别民办学校按每班40人安排。本计划下达后,各区县和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计划,要按下达的计划及其所控制的班数招生,不得无计划招生或随意扩大招生。择校生计划须在正式统招生计划完成后,在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仍有余力的条件下另行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生。择校生计划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20%以内。

  三、为了推动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2006年适度增加职业高中招生计划,调减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各区县、各职业中学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职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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