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为了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政务公开,我局制定了《西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现将《制度》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行教育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
认真推行教育信息公开,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工作任务,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推行教育信息公开,对于增加教育工作的透明度,实现广大公民参政议政,保证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具有积极推动作用。推行教育信息公开,有利于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各级教育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行教育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制度》,积极推动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制度》,切实把教育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教育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制度》的实施与贯彻
行政许可法相结合,与改进作风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要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严格执行《制度》,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编制和公开属于本级教育部门或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公开的教育信息,应当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完善与媒体、网站、社区服务、电信服务等信息公开和获取渠道;各公开义务人要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与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
要认真搞好信息梳理。信息梳理是信息公开的前提和基础。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按照《制度》的要求,对本部门的教育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梳理时可将教育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教育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教育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教育信息三大类。拟对外公开的教育信息,要根据《保密法》的要求严格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要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还要送同级法制部门审查,要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