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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长效管理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三、开展经常性和专项学校卫生工作督导检查评估工作

  开展经常性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是夯实学校卫生工作任务的主要手段,经常性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包含班级自查,学校自查,市、区县教育、卫生部门抽查。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心在学校,学校应把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安全监管和教育常规管理之中,班级自查指的是每天常规性的晨检和环境卫生检查;学校自查指的是学生团体开展的每天学校环境卫生抽查评估,和每周学校卫生保健室组织开展的学校卫生工作监督评估工作,以及每月开展的学校卫生量化评估工作;市级、区县级教育、卫生部门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开展开学前、学期中及学期末的不定期的经常性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与组织开展的其他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尽可能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以最小的代价达到最优的效果,做到有检查过程、有评估结果、有落实措施。

  四、强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是强化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措施,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在当前义务教育经费体制改革之时,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不得以此为借口拒绝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工作,此项工作在改革的过程中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各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要做好本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检测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统计分析和积累工作,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和发育水平,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开展对近视眼、龋齿、沙眼等学校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对在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转诊工作,对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要及时向学校提出处理意见。

  五、开展全员性培训工作,普及传染病等卫生知识,

  工作的成败与否不仅与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学校卫生专业技术工作队伍密切相关,更同广大教师、校长是否知晓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食物中毒、伤害事件等预防知识密切相关,只有广大教师、校长知道这方面的知识,并积极主动参与学校卫生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一要健全学校卫生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组织体系,开展系统化的、有针对性的学校卫生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在职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要把好“入口关”,今后新进大学应届毕业生,其学历必须是大专以上,专业必须预防或临床医学专业,从其他系统调入教育系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仅要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且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职称达到中级以上(含中级),属特殊岗位的,按特殊岗位要求履行审批手续;三是要把卫生知识培训工作纳入教师培训和校长培训工作之中,全面普及传染病等疾病预防控制知识,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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