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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校园安全检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意识,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学校的稳定安全工作,避免稳定安全事故的发生。

  按照我局4月7日印发的《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人发[2006]26号)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在4月25日前,要对所属学校进行一次校园安全检查,检查工作由区县教育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检查。市教育局将于4月24日-28日对各区县和直属院校(单位)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二、落实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各区县、各学校在“五一”节放假前对师生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尤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安全常识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校还应采取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一次学生安全常识教育,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在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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