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农牧部门要全力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建设,未佩戴耳标生猪不许调运。强化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对病死猪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一旦发生重大生猪疫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尤其要抓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要增加投入,保障基层生猪疫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三、努力推进生猪养殖方式和经营方式转变
各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努力推进养殖方式和经营方式转变。
(一)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改变我省生猪分散养殖占主体的养殖方式。一是加快仔猪繁育专业村和规模户建设。改善猪舍等基础设施,扶持建设一批仔猪繁育专业村、繁育规模户,扩大仔猪生产规模。二是加快生猪育肥规模户建设。采取政府补助方式,加大规模户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贴息方式,增加规模户养殖周转金贷款额度,不断扩大规模户数量和养殖能力,增加商品量。三是引导分散的养殖户发展联合经营。鼓励、引导分散养殖户通过自愿组合,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形成专业化的养猪经营联合体(合作社),实现规模经营,提高生产能力。四是积极推进生猪规模场和养殖小区的标准化改造,重点在粪污处理和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适当支持。改善饲养和防疫条件,实行统一良种、统一防疫、统一操作规范,降低养殖成本,提高生产能力。
(二)加强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养殖效益。各级农牧科技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组织技术人员,为养殖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帮助养殖户解决良种和防疫中的实际问题。推行科学饲养方法,提高母猪繁殖率、仔猪成活率、饲料转化率和生猪出栏率,增加养猪收益。通过举办培训班、送技术下乡等形式,加大对养殖户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增强养殖户运用现代养殖技术的能力。
四、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肉食品供应
受饲养周期影响,生猪生产恢复需要一段时间。各地、各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加强市场调节,确保肉食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