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市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我市教师进修学校分期分批达到省、部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加快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我局决定成立“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育局高教师范处、办公室、人事保卫处、督导室、政策法规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计划与资金管理处等处室和市教科所的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教师范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各区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
四、工作步骤
2006年主要工作:
一季度:按照“教育部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和“陕西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评估标准(试行)”的条件,各区县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进一步研究修订建设规划,提出奋斗目标,明确分阶段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上半年: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工作进行检查、调研和督导。
下半年:推荐户县、长安区、莲湖区、未央区、新城区、碑林区、高陵县等7所教师进修学校申报和迎接省教育厅的评估检查,8月底前,市教育局对申报的进校进行初评,9月底前,完成向省教育厅的申报工作。力促推荐一所进校参加国家级评估验收。
开展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交流、学习考察活动。
2007年主要工作:
对已达到“省标”的教师进修学校,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力争进一步达到“部标”要求。
推荐临潼区、雁塔区、周至县、蓝田县4所教师进修学校申报和迎接省教育厅的评估检查;
对2006年申报未达“省标”的教师进修学校进行重点整改。
开展总结表彰奖励活动。
2008年工作任务:
推荐阎良区、灞桥区2所教师进修学校争创“省标”评估验收。
对2007年申报未达“省标”的教师进修学校进行重点整改。
总结区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工作的经验成果,提升工作要求和质量,促进全市各教师进修学校基本达到“陕西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评估标准”。
五、评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