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创建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西安文理学院、师范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推进教师网联计划,构建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精神,加快推进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改革与建设,构建多功能的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根据《
教育部关于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05]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陕教师[2005]52号)精神,现就我市各教师进修学校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进一步优化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资源配置,拓展服务功能,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努力构建新型的教师培训机构,使之成为广大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重要阵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推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深入开展,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2006年至2007年,全市重点建设“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8-10所,并进行市级评估验收。
2006年至2007年,全市力争创建“陕西省示范性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3-5所;力争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1-2个。
2008年,全市各教师进修学校基本达到“陕西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
申报国家和陕西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评估验收,应达到主要观测点的基本条件:(1)资源整合:有效实现本区域教师进修、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相关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2)功能任务:较好承担本区域教师教育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功能;(3)计算机网络系统:有较好的现代远程教育设施与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