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9.15”会议精神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06〕191号)和《西安市公安局文保支队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树立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一把手要亲自抓稳定安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防范,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对本地区、本单位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由党组织牵头,党政领导亲自带队,抽足人力,深入到困难多、矛盾突出的学校、单位,走访下访,面对面地做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就地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校、一般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区县。各学校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公平、公开、公正的解决教职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因工资、职称、津贴发放等引发的新矛盾,要关心贫困教职工生活,积极想办法,为他们排忧解难,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三、认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各区县、各学校国庆节前再对校园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以危漏校舍、电气线路、生活服务设施及危险化学试剂存储为重点,认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四、加强值班,灵通信息。国庆节期间,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加强校内巡查,单位领导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确保信息畅通。有住校学生的要安排专人管理学生,组织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请于9月29日前,将国庆节值班表,矛盾排查和校园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内容详实,简明扼要)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处。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