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5年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珠劳社〔2005〕119号)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
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决定从2005年7月1日起对全市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如下调整:
一、基础养老金的调整
2005年7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香洲区(含市直单位、香洲区、万山海洋试验开发区、横琴经济开发区,下同)按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674元的20%计发,斗门区、金湾区分别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491元和1444元的20%计发。
二、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