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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山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山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

  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山区义务教育,积极改善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山区义务教育同城市、平原学校相比,发展仍然滞后,存在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布局不甚合理、教师队伍建设较为薄弱等诸多矛盾、困难和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为此,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山区义务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山区义务教育的重要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我市山区乡涉及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周至县、户县、蓝田县六个区县共32个乡镇,人口共475575人,义务段学校共369所(除平原地区学校外),在校学生达44977名。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虽然我市山区人口比例相对小,但涉及的教育教学工作点多面广,进一步巩固提高全市“普九”成果,提高“两基”实施水平的重点和难点在山区。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特别是山区教育,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教育公平和体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要求。

  二、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山区义务教育的发展

  (一)切实增加对山区义务教育的投入

  1.各区县要切实担负起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特别要保证山区义务教育经费需求,加强山区学校实验室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改善其办学条件,缩小山区与城市、平原地区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二)科学规划山区学校布局

  2.按照《西安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在对山区乡各类学校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在今后的三至五年内,着力对山区规划定点学校实施标准化和寄宿制建设,加大规划定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信息技术教育、生活设施的配套建设,彻底改变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教学点多、学生少、办学条件差的状况,使山区学校规模办学,条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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