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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主动地利用政府网站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增强政府公信力。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责任,规范工作程序,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确保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权威、准确、及时、全面。要不断创新网站信息发布形式,深度挖掘原创信息,提高信息的生动性和可读性。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相关新闻媒体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拓宽信息渠道。要强化网站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使用信息。
  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组织发布政务专题、政策解读、时政评论等权威政府信息,使公众了解政府工作和相关政策。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网站要按照相关预案规定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和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将网上办事、公共服务作为网站建设的重点,积极推进。结合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逐步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按照公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需求,梳理和整合服务项目,在政府网站上集中展现与事项办理流程相关的服务内容,逐步建立公共服务分类目录体系,为公众提供便捷有效的主题服务。各地要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组织业务部门在政府网站上开展“一站式”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的试点工作,逐步拓宽办事项目,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开展网上宣传,充分展示本地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发展规划、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广泛推介吉林。要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各类经贸活动,打造网上吉林,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便捷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努力营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网络氛围。要从便民利民出发,整合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性信息资源,为公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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