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报国办信息工作的意见
(吉政办发[2007]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及时向国务院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经验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进一步推动我省上报国办信息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更好地为国务院领导决策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上报国办信息工作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上报国办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信息服务意识,把信息工作作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的大事来抓。要采取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信息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为信息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积极帮助、支持和督促抓好信息工作,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作为检验整体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坚持为同级政府和上级政府提供信息服务并重的原则,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着力提高信息质量,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上报国办信息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做好上报国办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政治任务。要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特别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需国家了解和帮助解决的重大困难、重大灾情疫情以及其他紧急重大信息要随时发生随时报送。各市 (州)和省政府厅委、各直属机构;每周至少要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一篇可以上报国办的信息,每年至少要有一篇信息被国办采用。
三、提高上报国办信息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上报国办信息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紧扣省委、省政府整体工作部署,突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可资借鉴的新举措、新经验,广泛收集,深度挖掘,重点反映,为国务院领导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要积极做好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领导批示和全局性工作部署的信息跟踪反馈工作。决策实施前,要报送领导急需的相关信息;决策实施过程中,要报送贯彻落实的举措,基层群众的反映,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对策建议。
要高度重视拟上报国办的约稿信息组稿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约稿办理工作,并严格按照约稿的内容、时限等要求,及时组织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