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度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度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郑政办文[200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的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不断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我省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豫政办[1995]115号)和《河南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政府系统2003年度信息工作目标任务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260条;各区全年上报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130条。

  二、市计委、经贸委、建委、市政局、商业局、外贸局、民政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粮食局、交通局、公安局、公用事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5个部门,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60条。

  三、市教育局、科技局、规划局、房管局、物价局、人事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信访局、技术监督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等19个部门和单位,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40条。

  四、市计生委、司法局、执法局、文化局、林业局、烟草局、旅游局、供销社、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新闻出版局及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府驻京联络处、市府驻广办、市府驻深办、市府驻海口办等16个部门和单位,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25条。

  五、市民委、体育局、爱卫办、广电局、气象局、外事办、侨办、人防办、农开办、经联办、机关事务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电业局、邮政局及郑州矿管委、郑州物产集团、省通信郑州分公司、省移动郑州分公司、人行郑州中心支行、郑州工行、郑州建行、郑州农行、郑州交行等23个部门和单位,全年上报信息分别被市政府办公厅以上信息刊物采用15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