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结合省直部门已开展的扶贫对口帮扶和新农村建设包扶工作,在保持原参与帮扶包扶单位和任务不变的基础上,增加泥草房改造的帮扶内容,支持农户开展住房改造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组织动员党政群机关、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对口帮扶,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建设,要明确帮扶对象的内容和时限,切实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健全群众互助、社会扶助、政府鼓励机制,充分发挥农村闲置劳动力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劳动互助与义务帮工活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和积极因素,全力支持农村泥草房改造工作。
(五)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照省市两级推进、责任到县(市)的要求,实行“四到县”的工作机制.即任务到县(市)、资金到县(市)、权力到县 (市)、责任到县(市)。各地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农户,根据收入水平,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扶持和补助办法。各地要制定农村泥草房改造规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省推进小组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泥草房改造任务。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改造推进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抓好各项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做好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实施的监察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困难户泥草房的调查核实和组织建设工作;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对泥草房改造选址的规划审批以及建设指导,负责建筑设计、标准制定以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农业部门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负责落实好试点镇和试点村的泥草房改造任务;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有森工局、森林经营局所属林场的泥草房改造工程,研究落实泥草房改造中涉及木材提供的有关优惠政策;水利部门负责研究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衔接,做好自来水入户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落实好泥草房改造宅基地审批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资金的审计工作;地税部门负责做好农村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地震部门负责结合泥草房改造,做好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农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扶贫办要结合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争取资金,支持贫困村的泥草房改造工作;信用联社负责融通资金,对农村泥草房改造中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优先提供贷款,研究泥草房改造中小额信贷政策;残联要结合中央彩票公益金危房改造项目,与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农村残疾人泥草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慈善总会负责做好慈善救助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广泛募集社会资金,支持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对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在贷款上给予支持;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泥草房改造安居工程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在泥草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各部门要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一条龙办公,提供绿色审批通道,提倡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代办制、部门现场办公等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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