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迅速开展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小学:
11月20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就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把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创建和谐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全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市中小学不断加强学校管理,安全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育人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创建和谐校园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我们在学校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校园内外仍存在安全隐患,学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校园安全关系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关系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关系和谐校园建设。确保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千万家庭的和谐幸福,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广大中小学生是创建和谐校园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创建和谐校园工作的主要参与者,我们一定要从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学校安全为中心,严格学校管理,努力把每一所中小学校建设成平安、卫生、文明、和谐的校园,切实保障全市广大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迅速行动,进一步落实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的各项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坚持从严治教,依法履行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选拔、聘用和管理的职责,严格校长选派和教师准入制度,切实加强校长和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校长和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各区县近期要对中小学校长、教师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尤其是丧失职业道德的,必须坚决调整出校长、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