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总结的通知

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促进教育工作整体协调发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报送2006年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总结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结合年初我局与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签订的2006年度“创佳评差”任务书对今年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的工作总结,对于总结经验,推进下一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分管领导要亲自参与,业务部门要全力投入,以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任务。

  二、按照《西安市教育局200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任务书》的要求,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对全年落实《任务书》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三、工作总结要从各自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挖掘特色。善于总结发现干部、师生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中的鲜活经验和创新成果。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今后工作设想和对策。

  四、各区县教育局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的2006年创建的“文明校园”候选学校 1-2所(必须是已获得区级“文明校园”以上称号的单位),同时,按省委教育工委要求,推荐“相对后进单位”1个。

  五、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院校(单位)工作总结材料(不少于3000字)及推荐上报的“文明校园”、“相对后进单位”的文字材料(一式三份),务必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政治工作处,参加全市联评,我们将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最佳单位”和“文明校园”各2-3个和“相对后进单位”1个。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年终参评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