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予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拱北水湾分店等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珠劳社〔2005〕163号)
各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印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珠劳社〔2003〕3号)及相关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经现场评估、资料审核、集体研究以及公示,授予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拱北水湾分店等24家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名单如下:
1、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拱北水湾分店
2、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上冲富豪分店
3、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斗门分店
4、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金鼎分店
5、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紫荆分店
6、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国贸分店
7、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惠发国泰分店
8、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柠溪分店
9、珠海市金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拱北口岸分店
10、珠海市金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前山市场分店
11、珠海市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12、珠海市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朝阳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