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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6.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本区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同时,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本学校新课程的准备工作实施计划。(2006年11月完成)

  7. 各普通高中学校对照基本要求进行自查,目前还达不到第三类要求的普通高中必须认真整改,在2007年秋季招生前达到基本要求。对能够达到第三类要求的学校,要努力创造条件达到较好实施或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2006年12月完成)

  8. 确定省级12所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和市级13所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就选修课程开设、课程资源开发、校本教研、学分管理、选课指导等各个方面有侧重地进行研究、学习和模拟实施,发挥带头作用。

  (二)2007年1月~2007年8月

  9. 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2007年3月底完成)。同时出台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2007年6月底前完成)

  10.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准备进入新课程改革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督促检查。对不能达到要求的学校,要有计划地限期进行改进,并向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改进方案。对2007年6月底以前不能达到条件要求的学校,要通过布局调整等进行资源整合。

  11.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有计划地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校本培训,要把校本培训与岗前培训、校本教研有机结合起来。

  12.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选定2007年高中起始年级学生使用的必修教材和选修教材。

  13.学校要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合理设置选修课程,积极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安排好课时,尤其要保证通用技术、艺术和研究性学习课程所需要的学科教师。

  14.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做好2007年起始年级学生进入课改的动员准备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营造有利于课程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还要逐步完善学分管理办法、校本教研制度等有关方案。(2007年7月上旬)

  15. 市教育局将组织力量于2007年秋季招生前对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为保证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重点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做好准备并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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