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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教科研部门

  1.负责组织专家队伍,安排教研员学习、领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把握好高中课程改革的方向。

  2.成立学科中心组,发挥学科教学的辐射作用。

  3.针对学校在新课程实验准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开展校内课题研究,帮助解决课改推进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4.为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提供专业支持、指导与服务。

  (四)学校

  1.学校要重点抓好校本培训,要组织学校领导、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安排专门时间对新课程方案、标准进行学习和研讨,使学校领导和教师对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

  2.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办学条件和师资情况,按《方案》要求酝酿学校课程方案的编制,充分研讨形成可行的学校课程方案。

  3.学校要研制学生选课指导方案,建立学生选课指导组织,确定学生选课指导原则和程序,充分研讨学生选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4.学校要以高中新课改理念为指导,建立新课程的培训制度和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并出台符合学校实际的相关制度。

  5.学校要充分发掘并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规划教室功能的最大利用,切实使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及网络信息技术等各种专用教室的建设和新课程接轨。

  6.学校要结合当地课程资源,搞好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与管理。

  五、实施步骤

  (一)2006年9月~2007年1月

  1. 市教育局制定《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明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标和准备阶段重点工作、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做好进入普通高中课改准备工作的推进计划。(10月份完成)

  2. 成立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为抓好全市高中新课程改革提供组织保障;成立师资培训工作组、专家工作组及课题研究小组。各区县也成立相应的机构。(11月中旬完成)

  3. 市教育局基教处和市教科所将进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动员,结合“三秦课改大讲堂”安排动员会和专题报告会。(11月上旬完成)

  4. 市教育局高教师训处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起始年级教师的通识培训、课标培训、学科教材培训及学校教学管理培训。(2007年6月中旬前完成)

  5. 市教育局组织部分区县教育部门相关人员、教科研人员、校长考察部分实验省区的实验情况;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教师到实验省区进行高中课改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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