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教师能正确选择和运用多种教学方式组织课堂教学,学生普遍学会自主学习和有选择性的学习;
7. 新课程所需要的条件性资源完备,普遍重视素材性资源的生成利用,学校拥有服务便捷并能不断更新的数字化课程资源;
8. 学校校本教学研究制度成效显著,教师合作探究蔚然成风,反思教学成为教师的职业习惯。
以上三类要求是对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水平等级评估的基本依据。其中第三类要求是我市每一所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学校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市普通高中2007年秋季获准招生的必要条件。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领导全市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各项保障措施,全面部署实施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师资培训组和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师资培训组负责校长、教师、行政人员培训工作;专家指导组负责为全市高中课程改革提供专业支持。
(二)成立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师资培训组。主管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师资培训工作,制定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师资培训的配套政策与规划,全面负责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师资培训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
(三)成立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专家指导组。指导组成员主要由省内有关高师院校、教科研单位的专家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代表组成,在市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理论研究,为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工作提供指导和专业支持。
(四)各区县都要在区县政府统筹领导下,参照市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构成单位,建立高中课程改革领导机构和专家支持组织,明确职责,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新课程的实施。
四、重点工作
为2007年8月底前能够顺利完成进入高中课程改革的准备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教研部门、学校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
1、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
2、在充分摸清高中学校师资状况和办学条件的基础上,联合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着力解决高中师资编制不足、办学条件差和经费不足等问题,为普通高中课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师资培训部门
高教师训处负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师资培训工作方案,制定对高中教师进行通识培训、课标培训、学科教材培训及学校教学管理培训的具体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