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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部署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准备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基[2006]36号)精神,从2007年9月开始,我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将全面实施新课程。为了稳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的目标

  (一)全面实施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对选用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进行教育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实验,并在此基础上为新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实证性意见。

  (二)积极构建和完善普通高中新课程三级管理(国家、地方、学校)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我市普通高中课程建设和教学实施能力,努力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及教材体系。

  (三)探索和建设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新的普通高中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个性化选课方案及选课指导制度,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办法。

  (四)积极探索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新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五)积极进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改革实验,建立健全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新的评价制度。

  (六)建立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制度、校本培训制度,建设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使课程的实施过程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努力探索能够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师管理新机制,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七)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

  (八)探索新课程实施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改善措施,实现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催生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为在全市范围推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提供富有价值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经验。

  二、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条件与要求

  (一)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

  1. 高一年级学生班额近期(2010年前)在56人以下,远期(2010年后)在50人以下,班数不少于4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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