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学:

  2007年9月,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将全面实施高中新课程。为确保我市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顺利启动,当前须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准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目的、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高中课改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启动、实施,可以更好地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整体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全面推动我市素质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加强领导。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高中课程改革的组织与领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是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具体组织者、推进者和指导者,必须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要建立在区县人民政府统筹领导下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
  三、明确校长责任。校长是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各普通高中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形成满足学生、教师发展需求的、体现学校特色的高中新课程体系和课程资源共享机制、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和校本教研制度等。
  四、做好教师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责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五、确保学校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所需的基本条件。各区县和各校要在对现有资源条件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着力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师资队伍和条件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并根据辖区内普通高中校点布局、学校规模、办学效益等,不断优化教育资源,努力使每所普通高中都能具有实施课程改革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六、加强联系,形成社会合力。各区县教育局、学校要主动会同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良好氛围,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