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予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夏湾分店等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珠劳社函〔2006〕19号)
各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关于印发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珠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珠劳社〔2003〕3号)及相关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经现场评估、资料审核、集体研究以及公示,授予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夏湾分店等28家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名单如下:
1、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夏湾分店
2、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夏湾市场分店
3、珠海市健民药堂连锁有限公司友谊分店
4、珠海市济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兰埔分店
5、珠海市济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翠前分店
6、珠海市济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富和分店
7、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五洲花城分店
8、珠海市万青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井岸新民路分店
9、珠海市金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五洲花城分店
10、珠海市金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华南名宇分店
11、珠海市香洲康太药堂
12、珠海市平安堂医药有限公司
13、珠海市香洲同心堂药房
14、珠海市万应堂大药房
15、珠海市香洲美信春天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