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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予珠海市疗养院拱北门诊部等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授予珠海市疗养院拱北门诊部等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珠劳社函[2006]20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约定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珠府办函〔1997〕247号)及相关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小组,经现场评估、资料审核、集体研究以及公示,授予珠海市疗养院拱北门诊部等8家单位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名单如下:
  1、珠海市疗养院拱北门诊部
  2、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北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3、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山场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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