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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定点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的通知

  4.定期组织施工例会,及时解决施工问题。项目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山区定点学校建设工作机构及区县教育局必须定期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施工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按施工管理程序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设计交底会、各阶段验收会等。

  5.做好竣工决算。竣工验收后15日内, 施工单位将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在监理的监督下全部移交建设单位,由区县教育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同时将工程决算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按合同结算工程款,新增资产按审计结论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6.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要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坚决杜绝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山区定点学校建设任务。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整改,对于不称职的单位或人员应及时调换,以避免更大损失。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期误工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7.坚持半月报告制。各区县教育局务必严格按照每个阶段的要求,每月15、30日按时上报工程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简报等方式反馈山区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通报重要事项,介绍工作经验,反映建设成果。

  三、确保监理单位充分履行职责,发挥其对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控制管理的作用。

  1.要按照工程管理的程序,授予监理单位足够的权限,使得监理能够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管理,没有监理单位的签字认可,不得付给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监理单位要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2.“工作机构”要监督、督促监理单位完成其应尽的义务。应着重注意监理单位下列工作: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任何情况下不得脱离岗位,要提前检查施工环节,尽量把质量事故解决在发生之前;要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负责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要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要确保基建项目档案资料完整、内容准确、资料整理系统并提交及时,保证基建档案的质量;按时参加施工例会, 定期向建设方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建设方汇报和请示;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审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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