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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系统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
(2006年10月24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为了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步伐,降低鼠类传播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西安市爱卫会关于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的通知》(市爱卫发﹝2006﹞18号)的要求,西安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10月20日前,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积极和所属区、县疾控中心联系,学习灭鼠的相关知识,购买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的灭鼠药物。

  (二)10月23、24日为本次活动的宣传日。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灭鼠宣传工作,以提高职工和师生对灭鼠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10月25日-11月2日为本次活动投药阶段。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技术方案要求,在辖区的鼠类侵害场所开展全方位的投药工作。在确保投药覆盖率的基础上,确保重点场所的投药到位率,以提高灭鼠效果。如果在技术上有困难,可请专业队伍提供服务,确保不留盲点。

  (四)11月3日-11月10日为本次灭鼠活动补投阶段。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对前阶段投药情况进行自查,对遗漏场所和被盗食场所及时补投药物;同时对重点单位的防鼠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完善各类防鼠设施的设置,并做好灭鼠现场的环境整治工作。

  (五)11月13日-11月17日为本次活动效果自查及市教育局创卫办抽查阶段。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做好活动效果的自查工作,准备迎接市教育局创卫办的抽查。

  二、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秋季灭鼠活动是根据鼠类的生活习性和繁殖特点而确定的一项有效的灭鼠措施,对减低鼠密度和鼠类危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秋季灭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切实提高灭鼠效果,保障职工、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生产的安全。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根据通知的要求,广泛开展本次灭鼠活动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类板报、宣传栏,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类宣传,及时把本通知传达给广大师生和单位职工,并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师生和职工宣传鼠类的危害、灭鼠方法等有关知识,同时告知师生和职工在有害生物控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鼓励师生和职工积极参与灭鼠活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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