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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检查的通知


  4.工作效果。主要包括当地或学校的师德师风,教师、学生以及社会对师德建设工作和师德行为状况的评价等。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这次检查评估应重点突出暑期的师资培训、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宣传典型等三个方面。

  具体评估检查内容按《陕西省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评估标准》的指标、项目考核打分。(详见附件)

  四、评估检查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师德建设评估,在起步阶段单独进行,走上规范化后,将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由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据此,我局决定今年师德建设检查评估采取单位自评与上级评估相结合,定期评估与日常考核、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是:

  1.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在自查自评基础上,写出书面自我评估报告,文字数据要写实,不超过4000字。

  2.听取师德工作情况汇报。

  3.查看有关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活动开展、工作效果四个方面的相关文件、档案、资料成果等。

  4.抽查辖区内1-2所学校或学校教师。

  五、时间安排

  总体评估检查时间为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共抽查4-6个区县教育局和3所直属学校。

  10月24日至27日(周二至周五),城郊六区范围抽查2-3个区教育局。1所直属学校。

  10月31日至11月3日(周二至周五),其余三区四县范围抽查2-3个区县教育局。1所直属学校。

  11月6日至7日(周一至周二),抽查1所直属学校。

  以上具体检查时间及单位电话另行通知。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自评工作报告(纸制一式三份)于10月底前报我局高教师训处。

  六、表彰奖励

  师德建设评估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通过实地考察评分,日常考核评价及综合评审等方式,经我局师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确定各区县教育局及学校评估等级。

  对获得优秀的单位,我局将予以通报表彰,颁发奖牌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七、要求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要提高认识,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以此次省、市开展的评估检查为契机,认真回顾和总结两年来开展师德建设工作的主要成绩和作法,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巩固成绩,改进工作,努力创新,形成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师德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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