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青海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要求,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要求,从2006年12月起,在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现结合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加强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依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遵照国家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一字〔2005〕27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及标准》)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06〕96号)要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工作,达到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减少事故发生的目的。
2006年,力争在我省各个地区的1至2家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试点,为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2007年,力争使我省的国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和基础较好的重点矿山企业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各类小型矿山企业达标率在50%以上;到2009年,各类矿山企业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1、召开活动布置会。为在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开展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试点工作,省安全监管局适时召集各州(地、市)安全监管局人员和重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负责人召开一次工作布置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