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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4-2005年度湖南省卫生系统冬春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保障措施与应急准备

  (一)分析疫情趋势,制定工作方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总结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经验和教训,结合本地疫情形势,对今冬明春的疫情趋势做出预测,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对策建议;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治工作方案。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要于2004年12月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省卫生厅。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专家认真分析全省疫情形势,对全省今冬明春的疫情做出预测,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与建议。

  (二)组织建设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调整充实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等工作。

  2、省、市州、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应急卫生救治队伍的意见》要求,分别成立由呼吸内科、传染病、流行病和病原微生物检验等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组成的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专家诊治小组和由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检验检测及卫生监督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现场应急处置机动队。

  3、各医院组建救治专业队伍,负责病例的诊断治疗。各定点医院要成立由呼吸科、传染病科、重症监护科、医院感染科、中医(及其他传统医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救治专家组,负责医疗救治工作。

  (三)定点医院建设

  各地要在11月底前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建设、改造和完善定点医院。补充必要的诊治设备,储备充足的治疗药品、防护设备、消毒器械和药品、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采样设备、检测检验设备和试剂、通讯网络设备。

  (四)实验室准备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12月1日前做好实验室检测及生物安全相关准备工作。

  (五)技术培训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业务人员的强化培训工作。主要培训内容为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不明原因肺炎防治规范性文件、防治基本知识、诊断标准和治疗原则、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学调查方法、隔离病区设置及操作规范、隔离防护措施和规范、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实验室样品采集与保藏规范等。培训工作要求在11月底完成。

  七、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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