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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市教基发〔2007〕10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学:

  200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依据《西安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简称《实施方案》)(市教基发[2006]12号)进行。

  二、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制定本区县2007年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城六区教育局要总结2006年工作经验,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改进评价办法和操作程序;阎良、长安、户县、蓝田四区县要借鉴城六区经验,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确保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客观公正;临潼、周至、高陵三区县要积极做好准备,今年每区县确定3-5所初中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试点,为2008年评价工作的开展积累经验。

  3月15日前,各区县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机构,制定评价工作实施办法,并将组织机构和实施办法上报市教育局。

  三、各区县教育局负责领导和监管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积极指导、督促辖区内初中学校尽快建立完善评价机构,制定评价操作规程和操作细则,对评价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评价办法。组织区县、学校两级培训,使参与评价的每个人员明确职责,熟悉操作规程。

  四、各初中学校承担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要建立完善本校评价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实施方案》和本区县实施办法制定本校2007年评价工作操作程序和细则。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评价工作实施,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及时反馈评价中的问题,上报评价结果。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此项工作随所在区进行。

  五、各初中学校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学校要切实规范对学生日常综合、动态的成长资料收集、记录和管理,从新生入学开始按年度及时认真记录《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内容,责任到人,为每学年定期公正评价学生提供必要的翔实资料。各学校还要建立学业考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制度,探索校本评价的具体模式,建立分级评价、分级管理的校本评价机制,使校本评价成为现代学校制度及学校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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