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广泛开展“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教育活动的通知
(市教体发[2007]7号 2007年2月27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
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西安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更好地发挥教育系统在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的作用,我局决定,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在全市教育系统迅速掀起“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教育活动的热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不断提升学校文明建设水平,为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而不懈努力。积极建设人文校园,就是要充分发挥我市教育系统的文化优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切实加强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校园文化的整体水平。积极建设活力校园,就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激发广大师生的创新和发展活力,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教育体制机制,努力把校园建设成更具现代气息和生机活力的场所,让广大中小学生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积极建设和谐校园,就是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积极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二、活动时间
“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教育活动从2007年2月27日起启动,在春季开学第一周要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并贯穿于全年教育工作之中。
三、活动安排
各区县、各学校应围绕“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教育活动内容,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统一规范的“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国旗下百万师生共宣誓活动。在2月27日开学第一天,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利用升旗仪式,组织全体师生在国旗下宣誓,启动 “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教育活动。各区县教育局均要选定一所学校,组织简朴而又隆重的启动仪式,对本区县的教育活动进行认真部署。市教育局将在新城广场举行“人文校园、活力校园、和谐校园”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师生集体宣誓,并向全市教育系统发出活动倡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