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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创卫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寒假期间创卫工作的通知
(市教体发〔2007〕2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2007年国家爱卫办将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和验收。为了进一步提高创卫工作质量和水平,巩固已取得的创卫工作成果,努力使学校创卫工作在新的一年里迈上一个新台阶,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在寒假期间做好创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的创卫工作,认真落实创卫工作责任,创新假期创卫工作思路,确保创卫成果的巩固和提高。要就寒假期间的创卫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并于2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创卫办。

  二、寒假期间,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创卫办要安排好值班,保证通讯畅通。要及时上报创卫工作信息、周工作小结和计划。

  三、各学校(单位)要对校园、食堂、家属院等环境卫生进行进一步整治,给广大师生员工创造一个清新整洁的生活学习环境,营造喜气祥和的迎新春气氛。同时,假期内要安排专人对校园(单位)环境卫生每天进行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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