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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
(日政发[2006]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就业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06〕3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全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市场就业方针和人本服务理念,着力构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就业培训体系、再就业援助体系、优惠扶持政策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重点解决好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努力推动城乡就业全面协调发展,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任务。做好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增强就业稳定性;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工作,提高就业质量;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就业;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建设统一、规范、完善、开放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推进素质就业;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逐步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主要目标是:从现在起到2008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3.85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0.6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500人;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培训农村待转移劳动力1万人;开展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0.66万人,其中实施创业培训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继续控制在3.5%以内。
  (三)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坚持通过发展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在制定全局性的经济社会政策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来考虑。要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推进临港工业发展,努力壮大以港口经济、旅游经济、体育经济、大学经济为代表的特色经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创造社会就业的新优势;要注重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制定鼓励扶持政策,做大做强传统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吸纳就业的能力;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灵活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广开就业门路;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培育劳务市场,推进城乡劳动者跨区域就业和境外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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