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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结果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结果的通报
(郑政办文〔200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4年,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保证了环境保护各项目标顺利进展,促进了城乡环境质量的改善。经过认真考评,市政府决定将200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优秀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建委、教育局、市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执法局、工商局,巩义市人民政府、荥阳市人民政府、新郑市人民政府、中原区人民政府、金水区人民政府、惠济区人民政府。
  良好单位:市经委、公安局、规划局、商务局、气象局、电业局,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登封市人民政府、新密市人民政府、中牟县人民政府、二七区人民政府、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上街区人民政府。
  各单位要继续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围绕2005年度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各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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