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函
中央、省属、市属各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各企业:
为了继续做好2006年度的职工教育统计工作,进一步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06]28号)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全市职工教育统计工作实施安排如下:
一、统计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主要依靠中央、省属、市属地方各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各企业进行职工教育统计工作的统计、填报和上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汇总、审核和信息发布。
二、具体工作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级企业按照区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本企业的职工教育统计工作。
三、2006年统计对象只限于企业职工,包括中央、省属、市属各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