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暂缓调整2006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计发基数的公告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暂缓调整2006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计发基数的公告


全市离退休人员: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应于每年7月进行调整。因国家和省即将出台有关政策,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和调整办法进行改革。为保证新旧办法平稳过渡,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暂缓调整2006年度企业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92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将暂缓调整2006年度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计发基数,待广东省有关政策出台后,统一按新政策调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从7月1日起补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