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每学期按两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为既保证减少学生并学科目,又保证学生能集中有效的学习,建议按照学段和学期结合的方式安排课程。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或18学时)。通常,若按学段安排,则周4课时完成一个模块;若按学期安排,则周2课时(或周1课时)完成一个模块。
3.学分:学校通过学分描述学生课程修习状况。
每个模块(或专题)达到规定修习要求的,可获得2学分(或1学分)。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Ⅰ中至少获得22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分至少达到144分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的学分。
各学科学分分配(见附件1)
三、课程设置
1.课程设置的原则
(1)遵从《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
(2)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以校为本;
(3)遵循教学规律,注重实践创新。
2.课程设置建议(见附件2)
四、课程编排
1.课程编排建议(见附件3)
2.课程编排程序
(1)课程编排在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教务处(会同教研室)具体负责。
(2)各学科组讨论并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意见及课程说明,报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教研室)对各学科上交的方案进行汇总和调整,排出学校必修课课表,列出下一学期选修课开设方案,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批。
(4)学生依据学校的必修课表和选修课开设方案填写选课单。教师要对学生选课进行必要的指导。
(5)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统计,报教务处。
(6)教务处(会同教研室)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下一学期的选修课课表。
(7)学生依据学校必修课课表和选修课课表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课程编排流程图(略)
3.课程编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