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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编排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编排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学,市教科所:

  现将《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编排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及时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87219139。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

  西安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编排指导意见(试行)

  按照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自2007年秋季开始,我市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改革实验。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指导学校正确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供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参照执行。

  一、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科目: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含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三个方面的内容,它是与学科并列而不从属或依附于学科的综合课程。

  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

  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组成。选修又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两部分,其中,选修Ⅰ是国家设置的课程,选修Ⅱ是地方和学校课程。

  二、学制、学时、学分

  1.学制: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学时:每周5天,每天7学时,每周共35学时,每学时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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