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促进产权交易。凡国有或城镇集体持有的企业产权转让,都必须进产权市场交易。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进场交易,逐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产权交易的比重,优化股权结构,提高要素的配置效率。要切实降低进场交易费用,不得进行重复评估,改进交易服务,提高交易效率。
五、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加快发展技术市场。按照建立完善的法律政策保护体系、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高效的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的现代技术市场的目标,继续办好网上技术市场、高新技术成果交易洽谈会,创造各种条件实现网上技术研发合作。进一
步落实技术市场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中介机构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税收扶持政策,促进技术市场加快发展。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交易。完善技术产权的评估制度,促进技术和资本的有机融合。大力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转移,继续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公司制的技术转移机构,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给予一次性科技专项经费资助。对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按规定暂免征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按规定暂免征所得税。
六、加快发展中介机构
(一)加快培育和发展证券和产权、技术交易等中介机构。完善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营造中介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扶持投资咨询、技术服务、资产评估、信用担保、产权交易、技术交易、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发展。对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技术交易中介活动,根据其当年实际技术交易中介额,经核定后,给予不超过10%的技术中介服务补助。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中介机构的沟通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推动行业协会加快发展。继续扶持专业性行业协会的组建和发展,大力支持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组建全国性、全省性的行业协会。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鼓励行业协会承担行业技术评比、行业技术标准、行业技术鉴定、行业发展规划、资质证书、技术评估和咨询等科技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参与开展产业损害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等有关活动,承担更多的行业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