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合资源,着力推进“治散”工作
资源整合是集中解决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消除安全隐患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矿业经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既是巩固“治乱”成果的重要措施,也为“治本”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资源整合工作是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为顺利推进资源整合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按照统一规划、以大并小、以优并劣、公开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切实贯彻执行国办发(2006)108号和川办函(2007)16号文件精神,依据我市整合矿权设置方案的要求,细化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整合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整合中的经济利益关系,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依法推进整合工作,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2007年关闭小煤矿任务,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四、推进“治本”,建立符合宜宾实际的矿业开发管理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矿政管理,促进我市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建立整合关闭矿井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整合关闭矿井监管措施。关闭矿井必须炸封井筒、撤除厂房和设备、遣散人员、密闭井口,确保关闭到位;着力解决矿山开发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的立项工作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多方面、多渠道争取资金解决矿山开采带来的环境问题;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工作、矿产资源督察员督察工作、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按照责任到人、任务到矿的原则,全力维护全市矿产资源的开发秩序;探索建立无证勘查开采案件发生率、矿业权人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执法责任机制;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机制,规范矿业权市场行为,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