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意见
(宜府发〔2007〕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部署,为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就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是现阶段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切实需要,是对党性、执政能力的一次大考验,是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在客观评价第一阶段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基础上,面对现实,提高对进一步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厌战情绪,保证强有力的领导,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发现和解决当前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继续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
二、查漏补缺,巩固“治乱”成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验收标准,查漏补缺,缺啥补啥;要采取有力措施,攻坚破难;要从根本上解决私挖滥采、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矿山安全隐患,完善矿山企业依法办矿手续,强化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
在具体工作中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乘势而上,制定得力措施,巩固成果,严防各类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违规现象反弹。要加强动态巡查监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坚决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破非法利益格局工作,进一步畅通渠道,发现线索,深挖细查,严肃处理。建立完善股东公示及司法公正、管理部门廉洁自律两项制度,纯洁干部队伍。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矿山从业人员素质、矿山安全生产投入入手,以安全措施落实为重点,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理顺监管体制,加强安全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监管无弱关、无死角。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设备,严格验收标准,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要加大企业全员职工的培训力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业主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技术管理和矿山企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快矿山企业标准化管理建设步伐。要做好矿山企业的办矿手续清理工作,手续不全的矿山企业要责令限期补办。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促进矿业经济健康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