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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先进单位的通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先进单位的通报
(宜府发〔2007〕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
  2006年,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服务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安置对象合法权益,在接收任务重、安置难度大的情况下,保证了绝大多数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涌现出一批安置任务完成好、各项政策落实的单位(区县),现予以通报表彰:

  一、接收安置单位(12个)
  宜宾天原集团有限公司    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
  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省农村信用联社宜宾办事处  农行宜宾市分行
  省烟草公司宜宾分公司    市质监局
  市规建局          市公安局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6个)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目标办)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市民政局          市监察局
  市人事局(市编办)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劳动保障局
  市国资委          市交通局
  市商务局          市教育局
  市工商局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人行宜宾市中心支行

  三、区县人民政府(10个)
  翠屏区人民政府    宜宾县人民政府
  江安县人民政府    高县人民政府
  长宁县人民政府    筠连县人民政府
  珙县人民政府     南溪县人民政府
  兴文县人民政府    屏山县人民政府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开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新局面,为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建设平安和谐宜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受表彰的单位可按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单位职工一定的奖励,所需经费自筹,受表彰的企业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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