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2007-2008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安排的意见
(市教基发〔2007〕36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中小学: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与引导,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7-2008学年度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安排意见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学历安排
1.中学全学年教学时间40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2周。
第一学期自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月27日。全学期上课20周,寒假从2008年1月28日至2月17日。2月18日正式上课。
第二学期自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7月4日。全学期上课时间20周。其中社会实践活动1周。暑假从2008年7月5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2.小学(含盲聋哑学校)全学年教学时间39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3周。除寒假比中学提前一周于2008年1月21日放假外,其余开学放假时间与中学相同。
3.幼儿园的教学时间与小学相同,寒暑假教师不放假,可安排轮换休息。
三、工作要点
(一)巩固“两基”成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
义务教育法,下大力气办好公办学校,确保公办学校能够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需求。坚持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科学合理地安排义务教育学位,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要将已移交到地方政府管理的企业所属小学、初中学校纳入政府办学序列,统一划分义务教育学区。
2.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通过各种手段,全面实施“校校通”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努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实验教学条件,加强电教、教研等部门在现代远程教育应用工作中的协作,健全管理考核机制,提高远程教育设备的应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