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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7年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7年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各区上报的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分校招生计划建议数已经我局审定,现将西安市2007年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分校招生计划印发你们(见附表,总表不发区县),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是依照我市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生源变动情况,以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有序发展为目标而制定的。本计划下达后,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执行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或随意扩大招生。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下达的计划及其所确定的班数招生。择校生计划须在正式统招生计划完成后,在校舍、师资等办学条件仍有余力的条件下另行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生。择校生计划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20%以内。

  三、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的要求,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从今年起,我局决定停止下达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各区县和职业学校要加大改革力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今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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