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电教馆指导区县电教中心的业务工作。市(区县)级电教馆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组织、管理、指导、考核和教育城域网的建设和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实验(示范)学校的管理;指导本地区中小学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及应用;组织教育资源的研究开发、整合和发送;开展现代教育技术课题实验研究及各项现代教育技术成果评选推广活动,负责全市中小学电教教材的宣传、应用与推广。
市(区县)电教机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能,发挥系统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工作安排和步骤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2007年全市市(区县)电化教育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步骤如下:
动员准备阶段(3月-4月)。各区县对照《陕西省市(县)电化教育馆(中心)建设标准》进行自查摸底,认真总结研究电教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底前上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训处。
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11月20日)。按照《陕西省市(县)电化教育馆(中心)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加强本区县电教中心的机构设置、经费保障、基础设施、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结合本区县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际,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应用研究、业务培训、资源建设、技术服务等工作,保证信息化设备和资源安全、有效的使用,使信息技术在学科教学、教学研究、师资培训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为了督促各区县电教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将分期分批进行初验评估,时间安排如下:
5月下旬:市电教馆和莲湖、长安、高陵三区县电教中心完成市级初验。
7月下旬:碑林、周至、蓝田、临潼、灞桥五区县电教中心完成市级初验。
10月下旬:户县、阎良、雁塔、未央电教中心完成市级初验。
凡通过市级评估检查的电教中心由市教育局申报省级评估验收。
总结评估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全市开展电化教育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评估,总结经验,评选先进,上报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创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区县予以通报表彰,并优先安排国家和省市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对于未能按期达标的区县将在今后的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缩减对其相关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