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区县)电化教育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教师发〔2007〕18号)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市电教馆:
现将《西安市(区县)电化教育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
西安市市(区县)电化教育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市教育信息化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面实施的形势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市(区县)电化教育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市(县)电化教育馆(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和〈陕西省市(县)电化教育馆(中心)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陕教基发〔2005〕69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市2007年市(区县)电化教育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007年,西安市电化教育馆要达到省颁建设标准,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长安、临潼、阎良、户县、高陵、蓝田、周至等12个区县电教中心要力争年底前分批次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争取全面达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市教育局2007年市(县)电化教育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忠良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张 毅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周保源 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处长
王妙喜 市教育局教育资金管理处处长
邓耀斌 市教育局高教师训处处长
李天福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白成芳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杨晓霞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邓耀斌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三、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