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残联、建委、交通局、广电局、文化局、教育局、坪岚铁路管理处、日照火车站。
2.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山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市、区县城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市、区县残联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无障碍设施维护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2)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公共服务设施要严格执行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予批准。坚持每年组织检查一次无障碍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在日照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继续办好手语节目;各大商场、邮局、银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推广使用中国手语;各社会综合性刊物要开辟反映残疾人事业的专栏。
(4)加大对无障碍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普及无障碍设施建设知识,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开展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活动。
(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1.任务指标。
区县全部建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发改委、建委、财政局。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列入本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立项、建设用地、城建规划及配套费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
(2)充分发挥综合服务设施的服务功能。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假肢装配、盲人按摩及各项文体活动。
(3)加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要积极发挥探索、示范、指导、服务的龙头带动作用;各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的原则,探索符合实际的规范、科学的管理和使用机制。
(十一)信息化建设。
1.任务指标。
构建县级以上残联信息交流和数据传输网络,实现政务信息和业务数据网上传输;开发全市持证残疾人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持证残疾人信息动态管理,建立全市残疾人事业综合业务数据库;加强市和区县残联公众信息网站建设;建立县级统计台账,推进残疾人事业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
责任单位:市残联、信息产业办、劳动保障局、统计局。
2.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残疾人工作信息化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搞好人才队伍建设。
(2)建设市和区县残联电子政务网。
(3)加强市、区县信息网络建设,严格执行中国残联关于公众信息网站的指标规范,提高网站建设质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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